"《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故,债务人死亡后其财产继承人对债务有偿还义务。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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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女……
" 广州市黄村在1993年就开始探索实行了经济股份合作制,将本村用于发展生产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和生产资金全部折股成立了黄村经济合作联合社。本村年满16周岁以上,有正式农业常在户口的村民按农龄取得股权成为股东,农龄从年满16周岁起计一股,以后每满一年计算一股。在1967年1月1日其至1993年6月30日止,历次由村安排农转居、结婚和其他迁出的人,本村户口迁出的现役军人,迁出时年满16周岁以……
"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遗嘱当事人年轻化的趋势,这给我们公证机关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承法》对于遗嘱公证的规定很少,缺乏操作性,司法部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对办理遗嘱公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其中的某些规定值得商榷。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核心内容:坏账损失应该如何确认呢?又该如何处理呢,希望对您有帮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丰,除了采用优惠价格推销产品外,大量运用商业信用的发展,企业垫支在应收账款上的资金逐年增加,应收账款在流动资金中所占比例日益扩大,“三角债”和应收账款的长期挂账,是企业目前最棘手的问题,坏账损失已呈上升趋势。对于坏账的处理问题,会计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发……
"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市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服务费用作了规范。
问:最近我碰到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到委托刑事附代民事诉讼代理人的问题,但对这方面不很了解。请问,哪些人都有权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答: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值得注意的……
"核心内容:因房产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应该如何认定?下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
"走出遗产继承的误区
突然提到“遗嘱或遗产”,不免会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其实细想起来,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身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每个人都面临着遗产继承或处分遗产的问题,也就是说,遗产继承和遗嘱是每个人早早晚晚都会遇到的问题。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数人,则存在每位继承人所应继承遗产份额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照如下情况确定……
" 我怎么才能查清父母的遗产情况?年近30岁的袁某是家中的独生子,他早年经历了丧母之痛,最近父亲因为一起交通事故丧失意识,无法正常表达,经医治无效死亡。因袁某的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对遗产情况也未作交代,袁某只能向法院咨询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查明遗产情况。
对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室的高翼飞解释说,根据现行规定,只能在进入诉讼程序以后才能对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我是财产唯一继承人,我能起诉……
" 1991年11月14日,王某从台湾回到家乡福建省永定县立下一份遗嘱,表示“其身后的一切产业都归王宁继承”。王某既无配偶又无子女,父母双亲及一个亲生弟弟均已去世,其比较近的亲属有堂兄王廷华、王廷才以及其亲生弟弟的养子王海平。王宁系王海平的儿子,1987年5月27日生.2002年4月份王某从台湾回到大陆,在永定县与王海平一家一起生活,但其财产由其住在厦门市的堂兄王廷华保管。王某于2003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