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欢迎您,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同居十载起纠纷 法官诉前巧调处

  3月19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法院下梁法庭调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经法官诉前调解,双方激烈的矛盾冲突得以平和处理。

  谌小宝(化名)与蔡娟(化名)一起来到下梁法庭口诉要求离婚并对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处理。法官经过仔细询问,得知谌小宝与蔡娟于2004 年在西安打工时相识,自由恋爱后同居,双方生育两个女孩,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10月二人发生矛盾后,蔡娟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居住。谌小宝带母亲、姐姐及姐夫到蔡娟娘家协商未果,双方亲属多次发生肢体冲突。谌小宝诉至下梁法庭,请求对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处理。

  下梁法庭工作人员首先端茶倒水,平息了双方及双方亲友的争吵。法官告诉双方及亲友,谌小宝与蔡娟虽同居生活十多年,但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他们之间不存在离婚。如果可以继续生活,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才是合法夫妻。双方确实无法共同生活,可以对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处理。经再三劝解,二人都不同意再过下去。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二人各抚养一女,互不给付抚养费”的调解协议。二人和平分手,一场纷争在诉前得以平息。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专业团队,全面负责,值得信赖
上海婚姻律师移动端指引添加微信红色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