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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赠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而遗嘱继承的对象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根据《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明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中没有明示放弃即视为接受继承;
3、受遗赠人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而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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