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保护——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法律层面的精准界定

法律层面的精准界定
法律层面的精准界定
网络著作权保护规则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调整范畴,核心保护的是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明确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也是网络著作权的核心权能。说实话,权利义务的不对称性非常明显——普通网络用户、平台方的注意义务和著作权人的权利天然不对等,多数普通用户根本不知道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

同是转发,结果为何不同

去年我接触到两个案情高度接近的案例,判决结果差得很远。第一个是本地一个生活号,转载了一位摄影师发布在摄影社区的城市风光图,转载前专门私信摄影师获得了口头授权,推送开头也明确标注了摄影师姓名和原出处,后来摄影师起诉,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请。第二个是同类型的另一个生活号,同样用了这组风光图,既没问过授权,也没标来源,直接把图修了修就放进了自己的付费推广软文中。最后法院判这个号停止侵权,赔偿作者七千余元。两者之间,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获得著作权人明确授权并标注合法来源。这就是法理上所说的,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控制权和获酬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判决书截图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判决书截图

公开数据里的共性问题

根据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4年度网络著作权案件统计报告,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该类案件中,71%的侵权被告是个人自媒体或者中小微企业。其中超过八成的被告在庭审中都提出,自己不知道使用该内容需要授权。但这样的抗辩,几乎不会被法院采纳。很多人觉得,网上发的东西就是拿来给大家转的,这完全是误区。毕竟作者没说同意你用,你拿来用就是侵权,没什么好说的。
2022-2024网络著作权案件原被告类型占比图
2022-2024网络著作权案件原被告类型占比图
做原创内容使用他人素材之前,要通过书面私信或者正式邮件向著作权人索要授权文件,将完整沟通记录和授权文件导出为PDF格式,存入个人加密云盘留存。 平台日常运营过程中,收到权利人发出的侵权投诉后,要在接到投诉的24小时内对被投诉内容做下架或屏蔽处理,同时把投诉材料完整转发给内容上传用户,对下架操作的后台页面做截图保存,存入专门的投诉处理纸质和电子档案。 发现自身原创内容被侵权后,要第一时间通过公证处官方线上存证平台对侵权页面做带时间戳的电子存证,再通过官方渠道向侵权方发送书面侵权告知函,不要直接删除侵权页面导致后续无法举证。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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