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31 05:26:28 分类:法律科普
你开车好好走在正道上。突然从路边绿化带窜出来一个捡球的小孩。你本能急打方向盘,躲开了小孩,却撞了停在路边的宝马。这事换你你慌不慌?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这是为了救人才撞的车,要不要我全赔?能不能算紧急避险?
别觉得紧急避险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离普通人远。说实话,小到闯了别人的闸机躲暴雨,大到开车躲行人,生活里很多突发情况都绕不开这个制度。
到底什么才符合紧急避险适用条件
说白了,紧急避险就是你遇到突发危险的时候,为了保住更大的利益,不得不损害了一个更小的利益,法律网开一面,不让你担或者少担责任。但不是你说避险就是避险,法律卡着好几个条件呢,一个不符合都不算。
首先得有真实存在、正在发生的危险。不能是你脑补出来的危险。你走路上看见人家拿个长伞,你非说人家拿的是刀要砍你,把人推到水沟里,这不算,因为危险是你瞎想的。也不能是危险已经过去了还没开始,人家昨天说要打你,你今天把人车砸了,那也不算。
其次,你必须是迫不得已,没有别的选择。如果当时你踩一脚刹车就能停住,你偏要打方向盘撞车,那肯定不算。只有剩下最后这一个办法了,才能走紧急避险。
第三,你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你保护的利益。生命权肯定大于财产权,所以为了救一个小孩撞了十万的车,这个没问题。但反过来,你为了保住自己手里的两千块手机,把别人十万的车撞了,这个利益不对等,超出限度了,不算。
最后,危险不能是你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招来的。你自己为了抢红灯飙车,人家正常走你为了躲人家撞了路边,这是你自己作的,不能算紧急避险。
民法典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说明表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误区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是被逼的,就肯定是紧急避险。
不对对吧?比如你欠了赌债不还,债主找人追你,你开车慌不择路撞了路边的水果摊。这个危险本来就是你自己违约在先招来的,法律不会认你的紧急避险,该赔还是得赔。还有那种明明有别的选择,偏选了损害最大的方式,也不算。比如你被狗追,你明明可以爬上树,偏要冲进人家店里躲,把人家一柜子玻璃碗都砸了,这个也不符合迫不得已的条件。
第二个误区: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我一分钱都不用赔。
说实话这个错得离谱。法律规定,要是危险是第三人引起的,那由引起危险的人赔。比如刚才那个小孩,是小孩的监护人没看好,那小孩的监护人要赔车主的损失,不是你撞车的人赔。要是危险是自然原因,比如你遇到突发山洪,拆了人家的木门躲进去,那你作为受益人,给人家适当补偿就可以,不是全赔,但也不是一分不赔。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搞不清边界,很容易把自己的行为当成紧急避险,最后吃了亏。
真遇上事,按这三步应对就不会错
真遇上事,按这三步应对就不会错
第一,先救人,再固定证据。不管什么情况,先把受伤的人送医,然后再拍现场的照片视频,把当时危险发生的整个过程记下来,找到在场的目击者留个联系方式。别因为慌乱乱挪现场,最后连说清楚的证据都没有。
第二,第一时间报警,等官方出记录。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其他冲突,别上来就私了乱认责任,先让警方或者相关部门出现场记录,固定好当时危险发生的事实,给自己留好依据。
第三,如果走到司法程序,主动提出紧急避险抗辩。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权利,开庭了只说我不是故意的,不说我这是紧急避险,最后被判担责,其实本来是符合条件的,白白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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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普通人也得懂的紧急避险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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