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22:01:44 分类:法律科普
走在商圈里,你可能不知道,头顶的摄像头已经悄悄抓取了你的人脸信息,用来分析你的年龄、消费偏好,甚至推给竞品。你去小区物业办入住,要求必须刷脸进小区,不给其他选项,这合理吗?
法律精准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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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核心规则体现在该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将生物识别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且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保护的法益是自然人的人格权项下的个人信息自主权,说白了就是你自己的脸你自己说了算。这里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普通个人只能被动选择同意或者拒绝,收集信息的机构承担全部的合规义务,出了问题默认是机构的责任。
说实话,很多商家觉得不就是拍个脸吗?至于这么严格?真至于。
合法与违法的裁判边界
说两个脱敏后的真实案例。第一个,杭州某小区,物业公示了刷脸门禁的用途,只用于小区出入核验,存储期限不超过业主在小区居住的期限,同时保留了实体门禁卡刷卡进出的备选方式,有位业主起诉主张物业收集人脸违法,法院判物业不构成侵权。
第二个,上海某商业广场,在所有出入口装了多个人脸识别摄像头,抓取所有进入商场的顾客人脸信息,用来统计客流、分析顾客停留时间、消费习惯,调整品牌招商,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公开告知,更别说获得同意了,有顾客起诉后,法院判商场侵权,要赔精神损害抚慰金还要删除全部抓取的信息。
两个案子结果天差地别,核心区分就是是否获得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且收集范围符合最小必要原则。物业给了选择权,说了用途,没越界;商场偷偷收集,用来做经营性的二次开发,完全超出合理范围。
人脸信息收集合法违法边界对比图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所有没走单独同意流程的都一定违法。比如疫情防控期间,小区临时收集一周人脸信息测温核验,提前贴了公告告知用途,哪怕没一个个签同意书,法院一般也不会认定侵权,这就是目的合理、期限极短,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碰红线。
实证观察与落地风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25年发布的《2022—2024年度个人信息保护司法实践观察报告》,三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涉人脸信息收集的民商事案件,同比每年增长超过40%,86.7%的案件中,信息收集方被认定存在合规过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最常见的过错就是没取得单独同意、超期存储、超范围使用。
人脸信息合规风控核查清单
风控不能说空话,给你三个可直接落地的动作:
事前收集前,提前72小时在收集场景的醒目位置张贴A3幅面的纸质告知书,列明收集目的、存储期限、使用范围,每一位被收集人单独签署纸质同意文件,电子同意要设置独立的勾选框,不得和其他服务条款捆绑,所有同意文件存入加密本地服务器,留存期限不短于信息删除后三年。
事中运行中,每六个月做一次全量人脸信息存储核查,对超过约定使用期限的人脸数据,进行不可逆的物理删除,全程操作录屏,录像文件存入专用合规档案柜,保管期限不少于五年。
事后接到申请后,收到信息主体提出的删除人脸信息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删除操作,打印删除操作的系统截图,加盖公章后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留存邮寄底单和截图复印件入档。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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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人脸信息收集规范——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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