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精准画像

合法与违法的裁判边界
说两个脱敏后的真实案例。第一个,杭州某小区,物业公示了刷脸门禁的用途,只用于小区出入核验,存储期限不超过业主在小区居住的期限,同时保留了实体门禁卡刷卡进出的备选方式,有位业主起诉主张物业收集人脸违法,法院判物业不构成侵权。 第二个,上海某商业广场,在所有出入口装了多个人脸识别摄像头,抓取所有进入商场的顾客人脸信息,用来统计客流、分析顾客停留时间、消费习惯,调整品牌招商,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公开告知,更别说获得同意了,有顾客起诉后,法院判商场侵权,要赔精神损害抚慰金还要删除全部抓取的信息。 两个案子结果天差地别,核心区分就是是否获得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且收集范围符合最小必要原则。物业给了选择权,说了用途,没越界;商场偷偷收集,用来做经营性的二次开发,完全超出合理范围。
实证观察与落地风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25年发布的《2022—2024年度个人信息保护司法实践观察报告》,三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涉人脸信息收集的民商事案件,同比每年增长超过40%,86.7%的案件中,信息收集方被认定存在合规过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最常见的过错就是没取得单独同意、超期存储、超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