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你关心的小区事,死活卡着动不了
很多人住了十来年小区,都没正经参加过一次业主大会。直到要涨物业费、要改停车位、要把公共区域改成快递柜,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要开大会投票啊。 可偏偏就是这个决议程序,十有八九都有点歪。 不是通知只贴在小区大门角落,就是投票只在业主群里喊一声,年纪大不用微信的业主,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开过会。 还有更离谱的,业委会几个人碰个头,就说我们代表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了,把公共收益拿去换了个大门,账都不公示。 你说闹不闹心。
常见的两个误区,今天掰扯清楚
很多人觉得,业主大会决议程序就是走个过场,只要大部分人同意,有点小毛病不算啥。这是第一个误区。 说实话,法律对程序的要求,比你想的严。不是拉十个八个业主在群里点个赞就算投票。正式开业主大会,不管是现场开还是书面开还是线上开,必须提前15天把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全通知到全体业主,少一天都不行,议题没说清的,就凭这一点就能把决议打回去。 投票算票数也不是数人头就完,普通事项要过双过半——专有部分面积占总面积过半,同时同意的户数也占总户数过半,两个都够才算过。换物业、改管理规约这种大事,还要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再双过半同意,缺一个条件都不行。 第二个误区,很多人说,我没收到通知,这个决议肯定无效。也不对。 只要主办方已经按规定在小区公告栏贴了通知,也给业主群发了,程序就没问题,你自己没看见不代表程序违法。反过来,如果人家从来没贴过,也没通知过,那就是实打实的程序违法,说无效就无效。
真碰到程序错了,三步捋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