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签的调解协议,法律认不认
说实话,大部分人找人民调解,都是不想打官司,嫌麻烦耗时间,找个中间人说和,签字了事。很多人根本没往心里去,觉得这就是个君子协定,不算数也没办法。不对啊。 人民调解不是居委会大妈拉架和稀泥,正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的协议,是走了法定程序的。只要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签的,内容没违反法律,没损害其他人的利益,那它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对两边都有约束力。 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份专门解决你这个纠纷的定制合同。签了字,就得按约定来,不能随便说反悔就反悔。
很多人踩过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就是开头说的:调解又不是法院判,签了也能不算。 真的,没开玩笑,只要协议没毛病,你反悔到法院也没用。法院开庭查下来,要是没发现胁迫、欺诈、内容违法这些情况,基本都会按调解协议来判,你反悔反而要多掏诉讼费、耽误时间,图啥呢? 第二个误区,刚好反过来:只要签了调解协议,哪怕坑死我也得认。 也不对。哪有这样的道理。要是你签协议的时候被对方胁迫了,比如堵着你家门不让你出门,不签不让走,或是对方故意隐瞒了实际的损害情况,你签完才发现损失比当初说的大好几倍,明显不公平,那你完全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这个协议,或是直接认定协议无效。不是说签了字就把自己卖了,没得翻身了。
真遇上反悔,你可以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