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解的协商式辩护:不是认怂,是给自己留余地

上个月收到读者的私信,说弟弟刚毕业上班,公司涉诈,他只拿了三个月底薪,进去之后警察说可以认罪协商,家里人死活不同意,说认了就是留下案底,死磕才能出来,问我到底要不要答应。 其实这就是很多普通人碰到协商式辩护的第一反应。对吧?谁摊上官司不想全身而退,谁愿意平白认下不属于自己的错?可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制度从诞生开始,就不是给错的人开的方便门,是给那些确实犯了错、愿意承担责任的普通人留的台阶。

说白了,协商式辩护就是坐下来把话讲清楚

不用拽晦涩的法学术语,核心逻辑其实特别简单:你认可检察院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对罪名没有异议;接下来检察官和你、你的律师坐下来谈量刑,你同意检察官提出的从轻处罚建议之后签字确认,最后法院基本都会按照这个谈好的结果下判决。 很多人不知道,其实这几年大部分普通刑事案件,都走了这个程序。你开三轮车不小心碰了人,已经尽力赔偿拿到谅解,走了公诉就能谈。你喝了酒开车,血检刚超,没有造成事故,也能谈。
国内刑事案件协商式辩护流程示意图
国内刑事案件协商式辩护流程示意图
它和我们过去印象里“律师和检察官法庭上对着吵”的辩护不一样,不用拖好几个月等开庭,不用一家人悬着心天天刷判决日期,更不用砸进去一大笔律师费折腾。它就是给愿意承担责任的人,一个早点落定、早点重启生活的选项。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对这个制度的误解,比想象中深太多。

两个常见误区,不少人栽在这里

第一个误区,很多人说,协商式辩护就是逼你认罪,就算你没做也要认。 真不是这样。协商的大前提,就是你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要是你真没干这个事儿,或者证据根本讲不清,哪怕检察官说再多好话诱惑你,你也不能碰。本来就没你的错,谈什么谈? 第二个误区,不少人说,我签了协商协议,就是卖了自己,之后想反悔都不行,连上诉都不给立。 这更是错得离谱。哪怕你签了具结书,拿到判决之后真觉得不服,你照样可以上诉,法律从来没有收走你的这个权利。只是说,如果你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只是单纯觉得判重了,二审改判的概率不高而已,但权利永远在你手里。
协商式辩护权利义务法律说明表
协商式辩护权利义务法律说明表
说实话,很多误区都是网上那些喊着“死磕才是真律师”的博主带出来的。他们赚了流量涨了粉,把普通人家的孩子拖得在看守所蹲了大半年,最后判得比当初协商的结果还重,这锅谁背?

真要考虑协商,普通人照着做就行

真要考虑协商,普通人照着做就行
真要考虑协商,普通人照着做就行
先把自己的事儿捋明白。对着给你的文书一条一条对,我到底有没有做这个事儿,现有证据说不说得清楚。别听家里人一句“打死不能认”就硬扛,也别听谁说“认了就能放你出去”就稀里糊涂签字。当地公益法援、街办的法律咨询点都能问,多问两句不花钱。 有从轻的情节一定要主动拿出来。你是初犯偶犯,提前赔了被害人拿到谅解,你主动自首,你家里还有重病老人要照顾,这些都整理成白纸黑字递过去,别不好意思说,这些本来就是你该拿出来的谈判筹码。 最后,签具结书的时候,一定要等律师来了再签字。哪怕你的律师是法援免费指派的,也一定要让律师在场,一条一条给你念清楚,量刑是多久,罚金多少,能不能缓刑,都听明白确定没问题了,再签字按手印。 我做了十年普法,见过硬扛半年最后判得更重的,也见过稀里糊涂签字后来后悔的。其实说到底,协商式辩护从来不是什么“正义”或者“妥协”的选择题,它就是一个给普通人用的工具。 你真没罪,那就死磕到底,没人会说你不对。你确实犯了错,愿意承担责任,想早点出来回归生活,那走协商也没什么丢人的,不用在乎别人说什么认怂不认怂。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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