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凌晨一点多,后台跳出来一条读者的私信。是个在互联网公司做了三年运营的姑娘,说合同还有两个多月到期,昨天部门主管拉她谈话,说今年团队绩效不好,要是想续签,每个月要降1500块的绩效,岗位还要从内容运营调到用户客服,问我这事儿到底合不合规矩。
我盯着屏幕愣了两秒。
这哪是续签啊。
这是变着法逼你主动走呢。
先搞懂:续签不是公司说啥就是啥
很多人对续签的认知还停留在”公司愿意续就续,不愿意就不续”,根本没意识到法律早把续签的底线画得明明白白。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要续签,公司给出的条件,不能比你原来的差。
这里说的”条件”不是虚的,是实打实的工资、岗位、福利、工作地点这些和你切身相关的内容。原来你每月到手7500,有15块钱的餐补,朝九晚六不强制加班,公司要是续的时候说给你降到6000,餐补全取消,每天要多值两小时晚班,那这根本就不是合法的续签要约。你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是敢不跟你续,是要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你一个月工资当补偿的。
别觉得我在瞎说。去年有个读者,公司合同到期要把他从技术岗调到销售岗,底薪直接砍了三分之一,他拒绝之后公司想赖账不赔钱,最后监察介入,公司老老实实把三个月的补偿打到了他卡上。
我见过太多人,一听到公司要降薪续签,第一反应是”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根本没反应过来——这本来就是公司没按规则来。

还有个很多人没留意的细节:要是你已经连续和公司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你主动提出来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不能随便拒绝的。别听HR扯什么”公司现在不签无固定””要等总监审批”,只要你提了,这个诉求本身就有法律依据。
踩过坑的人,都栽在这两个误解上
做了十年普法,见过太多人本来占理,因为对规则理解错了,最后把好好的事儿搞砸。
第一个常见误解:只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就得给双倍赔偿。
真不是。双倍赔偿是针对违法解除的——比如你合同还没到期,没犯啥重大过错,公司直接把你开了,那才是2N的赔偿。要是合同正常到期,公司要么按原来的条件跟你续,要么主动提不续给N的经济补偿,这俩都是合法的,扯不上双倍。之前有个小伙子,合同到期公司不续,他拿着法条去要双倍,闹了半个月才搞懂规则,白浪费了好多时间找下家。
第二个常见误解:只要在公司干满十年,公司就必须自动给你签无固定合同。
也不对。不是”自动”签,是你得主动提。而且哪怕你没干满十年,只要连续签了两次固定合同,第三次提无固定也是有效的。反过来,你要是干了九年零十一个月,既没连续签两次固定合同,也没到十年的线,就别硬拿无固定的事儿说事儿,闹到哪儿都站不住脚。
说起来有点好笑,去年有个读者,刚在公司干了八年,就拍着桌子跟HR说必须给他签无固定,跑了两趟监察才发现自己的年限算错了,回来跟我吐槽说,当时HR看他的眼神,都像看个闹脾气的小孩。

真遇到扯皮,照着这三步做就行

别一遇到HR给你提苛刻的续签条件就慌,也别一激动就拍桌子说要告公司。大部分人遇到的续签纠纷,根本不需要走到打官司那一步,照着三步来,花不了多少时间。
先别急着签任何字。不管HR拿什么”自愿降薪确认书””岗位调整同意书”过来,别当场签。拿回家,找个没人的地方慢慢看,想清楚了再决定。很多人被HR三两句忽悠,当场就按了手印,后面再想反悔,字据在人家手里,说啥都没用。
把所有和原岗位、原工资相关的证据存好。别把工资条、打卡记录、岗位说明书都存在公司的电脑里,自己私人的网盘存一份,和主管聊岗位、聊工资的微信记录别删,上次签的劳动合同原件找个文件袋装好,放在自己家里的抽屉里。真到要扯的时候,这些东西比你说一百句话都管用。
真谈崩了,就带着这些材料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填个表。不用找律师,不用写洋洋洒洒的告状信,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把证据递上去就行。说实话,大部分公司也不想为了这点小事被监察找上门,你真的把材料摆到台面上,很多时候工作人员给HR打个电话,事儿就解决了。
哦对,别一上来就找媒体、找网红爆料,除非你真的做好了和公司彻底撕破脸、以后圈子里都没法混的准备。大部分人出来打工,要的就是好聚好散,该拿的钱一分不少,该走的流程一步不缺,就够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