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式辩护——以中小微加盟经营纠纷为切入视角

说实话,我刚执业那会,总觉得做律师就得雄辩,就得把对方辩得哑口无言,才算厉害。

直到2019年接了第一个加盟纠纷的案子。

当事人是个刚毕业的小姑娘,攒了20万开奶茶店,刚开俩月,总部的供应链就断了,还要收她每年的管理费。她过来的时候眼睛肿得像核桃,说要告到总部关门,要把所有损失都赔回来,包括她自己熬夜守店的误工费。

我翻完她的证据,又翻了总部的工商档案,发现总部确实没做特许经营备案,按规定是可以退大部分加盟费的。但真要硬打,少说要半年,总部账户里的钱早就转移走了,最后能不能拿到钱还不一定。

我跟她说,咱们换个打法。

别把协商式辩护当“和稀泥”

很多人对协商式辩护的误解,就是觉得这是劝当事人让步,是怕事。

根本不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说白了,你手里的诉求,不是只能“要”或者“不要”,是可以拿来换你更想要的东西的。

这事儿保护的法益从来不是“让双方各退一步”,而是帮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同时别把时间耗在无意义的程序里。至于权利义务的不对称——多数当事人只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可以拆分、可以让渡的,反而把“坚持全部诉求”当成了唯一正确的选择。

加盟经营纠纷调解谈判现场示意图
加盟经营纠纷调解谈判现场示意图

两种模式的核心差别其实很简单

我见过太多走偏的案例。

同样是刚才说的加盟纠纷,第一种常见的对抗式打法:把总部的违规点一条条列出来,当庭要求退全部加盟费、赔装修损失、赔误工费,还要总部公开道歉。法官问能不能调解,直接说“没什么好谈的,我们就要赢”。最后法院判下来,支持了40%的加盟费退款,误工费因为没有证据没支持,总部还上诉,前前后后耗了11个月,当事人拿到钱的时候,都已经快忘了自己开过奶茶店。

另一种是协商式的打法:拿出总部没备案的证据,同时跟对方说,我们可以放弃误工费、放弃公开道歉的诉求,只要退75%的加盟费,3个月内付清,我们当场就解除加盟合同,也不会对外说你们的负面信息。最后双方在法院的调解笔录上签了字,当事人第42天就拿到了所有退款。

还有两种完全不违法,但风险天差地别的操作。一种是谈成的条件当场写进调解协议,每一条都写清楚逾期要付多少违约金,签字就生效。另一种是跟对方口头谈好,对方说“你先撤诉,我们下周就打钱”,你信了,撤诉了,对方转头就不接电话了,你还要重新立案,又是大半年。

其实所有的差别,最后都落在一个点上:是否以可落地的利益交换为核心而非单纯情绪对抗。

民商事调解协议条款手写示例图
民商事调解协议条款手写示例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2024年公开的1274份加盟经营纠纷一审判决书显示,采取协商式代理策略的案件,当事人拿到实际退款的周期平均是47天,比对抗式代理的案件短122天,实际获赔金额比判决平均金额高18.3%。我自己2022年代理的一个同类案子,当事人最后拿到的退款金额,比同院同案由的判决平均金额高了21%。

真要落地,三步就够

别觉得协商是靠嘴皮子,都是有具体动作的。

接案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把所有手里的证据、当事人的可让渡诉求列成一张筹码清单,比如“对方的违规点:未做特许经营备案;可放弃的诉求:误工费、公开道歉”,打印出来给当事人签字确认,别到时候谈一半当事人反悔。

每次跟对方或者法官沟通协商内容的时候,全程录音(提前告知在场人员,合法),谈成的内容当场写进调解协议,每一条都要写清楚具体的履行时间、金额,还有逾期要付的违约金比例,别用“尽快”“大概”这种模糊的词。

调解书签收之后的第3天,主动给对方对接人打个电话确认履行时间,同时把自己的收款账户信息再发一遍,留存好短信记录,别等逾期了才想起来联系。

说实话,做律师这么多年,我越来越觉得,能帮当事人拿到钱,比在法庭上赢了辩论重要多了。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见微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协商式辩护——以中小微加盟经营纠纷为切入视角
文章链接:https://shanghailihunlvshi.com/susonglihun/2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