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高峰期堵在高架上,前面突然急刹,你跟着踩了刹车还是没站住,顶上去了。本来你默认后车追尾全是后车责任,结果前车司机下来一口咬定:是你故意跟车太近,要你赔他误工费车损。你懵了——明明是他突发奇想要变道下出口,才猛地一脚急刹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时候谁说了算?说白了就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解决的事。
到底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说直白点,就是出了事故之后,交管部门根据双方开车走路的行为,对造成事故起了多大作用,以及过错有多严重,把责任按比例分清楚,定好谁该赔谁,该赔多少比例。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也不是谁伤重谁有理,一切按规则来。
现在常用的责任等级,一共五种: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错全在一个人,就是全责,另一方无责。双方都有错,错多的担主责,错少的次责,错差不多大就是同等责任。

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划分的适用边界,这里说清楚:它只看行为和因果关系。你正常绿灯过马路,行人闯红灯冲出来撞你,那就是行人的错,不能因为你开的是四个轮子的,就硬给你扣责任。当然,规则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事故,哪怕机动车无责,也要走交强险出不超过10%的无责赔付,这是法律出于保护弱者的规定,不是说你有错,别搞混了。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误区
我做了十年普法,见过最多的坑,第一个就是:反正我买了全险,责任划分随便认,认个全责省事。
真的别这么干。去年接过一个咨询,当事人赶时间上班,和一个电动车碰了,对方说你有全险,认个全责走保险算了,我不讹你。他一想也对,省得耽误时间,就认了。结果后来对方查出来腰椎有问题,评了十级伤残,算下来赔偿要四十多万,他三者险只买了三十万,差了十二万,全得自己掏。找谁说理去?你自己认的责任,交警改都不好改,最后只能自己捏着鼻子认。就算钱够,第二年保费上浮大几千,也是白花,更严重点,万一被认定故意骗保,保险拒赔,那才叫叫天天不应。
第二个常见误区:对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我机动车肯定得担责任。
这完全是错的。之前有个当事人深夜在正常直行,突然一个人翻护栏冲出来,直接撞他车上,人死了。家属闹着要他赔一半,说你开车你就有责任。最后责任划分出来,行人全部责任,当事人无责,只需要走交强险出一点点无责赔付,根本不用额外掏钱。法律从来没说过只要机动车和行人撞了,机动车就得担责,只要你没错,就别乱认。

真遇到事,按这三步做就不会乱

第一步,先固定证据,别乱挪现场。有人伤先打120救人,紧接着打122报警,挪车之前把现场拍全——前后远景拍两张,把两车位置和路上的标线红绿灯都拍进去,近景拍碰撞位置,再拍双方的车牌行驶证驾驶证,存好。别觉得没事就挪了,最后说不清楚,吃亏的是自己。
第二步,拿到责任认定书,不服就及时复核。很多人拿到认定书,觉得定错了,就拒绝签字,其实签字只是签收,不代表你认可。要是真觉得不对,拿到认定书三天之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过期这个权利就没了,别拖着。
第三步,协商不拢就走法律程序,别私下耗着。保存好所有的票据、认定书、聊天记录,该起诉起诉,该应诉应诉,小额的交通事故案子,程序不复杂,成本也不高,不用一提到打官司就犯怵。
其实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是小刮小蹭,只要按规则来,很快就能解决,别为了图省事乱认责任,也别胡搅蛮缠,按规矩来就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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