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属性的精准画像

同类情景的裁判结果差异
给你掰两个脱敏的真实案例。 第一个,卖家签约前一周,主动把房屋曾有老人在家中病逝的情况写到了补充协议末尾,买家当场签字确认。过户半年后买家要卖房,下家说这是“凶宅”压价,买家回头起诉原卖家要求撤销合同,法院直接驳回了起诉。 第二个,买家签约前特意问了房屋有没有出过非正常死亡,卖家说“从来没有”,过户后收拾房子的时候,从邻居嘴里得知前前房东的儿子在这上吊自杀了。买家起诉,法院判卖家退还8%的购房款,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你看,两个案子都是房屋历史信息披露纠纷,结果完全不同,核心的唯一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履行明确告知动作。差这么一个动作,责任天差地别。
公开裁判数据的风险观察
2020—2024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发布的《二手房交易纠纷专题报告》显示,该时间段内公开的1147件生效判决中,63%的败诉买家都没有主动查询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近27%的纠纷源于卖家隐瞒房屋已设立居住权、被法院查封等关键信息。 不过话说回来,哪怕是卖家隐瞒,买家如果自己提前查了,根本不会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很多人觉得中介会帮你查,可中介只会给你看个房产证照片,根本不会帮你打全套带章的产调,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