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澄清一下
我干了十年普法,接触最多的就是这两个误区,好多人都踩坑。 第一个误区:打折促销商品,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好多商家详情页最底下都写一行小字“打折商品概不退换”,很多人看到就认了。其实这句话在法律上根本不算数。 只要你买的打折商品不是质量问题清仓的残次品,也不属于那几类不适用七天无理由的商品,哪怕打一折,你照样能退。商家写的那句话就是无效的格式条款,不算。 第二个误区:拆了吊牌就一定不能退。 很多商家拿这个卡你,说你拆了吊牌就是影响二次销售,不给退。这话不能说全错,但也不能说全对。 比如你买毛衣,拆吊牌是试穿的必要步骤啊,你总不能不拆吊牌就套身上试吧?只要你试穿之后没弄脏,没起球,没剪掉标签之后故意穿半个月,这不叫影响二次销售,商家不能拿拆吊牌卡你。
真遇上扯皮,这三步能解决大部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