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紧急避险适用条件,普通人遇事也能说清

前几天接了个咨询,小伙子下雨天骑电动车赶上班,小区路口突然窜出来个追球的小孩,他一把急拐,直接蹭翻了路边摊的水果车,一筐草莓全烂了。摊主拉住他要赔,小伙子说我是为了躲小孩啊,凭啥让我赔?

这事说起来不算大,其实碰上个懂法的都知道,这就是典型的紧急避险场景。很多人觉得「紧急避险」是电视剧里才有的名词,跟日常过日子没关系。其实真不是。过马路躲车撞了护栏,上山躲落石踩了庄稼,甚至为了躲疯狗冲进别人店里碰坏了东西,都能用得上这个规则。

拆解法律上的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说人话就是这几条

说白了,紧急避险就是一句话:为了保住更大的那个利益,实在没办法,只能损害一个更小的利益。法律不是死法条,它也讲道理,不会让你在那种千钧一发的时刻还要算来算去,最后落个担责的下场。但也不是随便啥情况都能算,必须满足这几个条件:

第一,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真实存在的。你不能脑补出来一个危险,比如说你觉得人家要打你,你先把人东西砸了,那不算。也不能危险已经过去了,你再去损害别人利益,那也不算。

第二,你真的是走投无路不得已才这么做。啥意思?就是说当时你没有别的选择了,只有这一种方法能躲开危险。比如说刚才那个躲小孩的例子,路口窄,刹车刹不住,你不拐就得撞小孩,那就是不得已。要是你明明可以捏刹车停下来,偏要拐去撞水果车,那肯定不算。

第三,你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你保住的利益。这个是核心,不能搞反了。你为了保住自己的一台手机,把人给撞成重伤,那肯定不行,生命权比财产权大太多了,这个限度过了,还是要担责。

还有一个隐形的前提,就是你自己不能主动惹出这个危险。你自己开车别别人,被别急了撞栏杆,还说自己是紧急避险,那谁认啊?对吧。

中国法律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说明图
中国法律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说明图

两个常见误区,好多人都理解错了

说实话,我接触过的当事人里,十个有八个对紧急避险有误解,挑两个最常见的说说。

第一个误区:只要是避险,谁都能用。不对啊,法律明确说了,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用紧急避险给自己开脱。啥意思?消防员不能说怕火烧到自己,不去救火,把游客推到前面挡着,那是你的工作啊,你拿了这份钱,就得扛这个风险。警察面对歹徒,不能说我怕受伤,把路人推上去挡刀,一样的道理。

第二个误区:只要构成紧急避险,我啥责任都不用担。这也不对啊。紧急避险分刑法和民法两块,刑法上你要是符合条件,确实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民事上的赔偿责任,不是全免的。谁引起的危险,谁担责对吧?刚才那个例子,小孩追跑出来引起的危险,那小孩的监护人赔摊主的损失,不是骑车的小伙子赔。要是危险是自然来的,比如山上突发落石,你躲落石冲进人家果园踩坏了果树,那你得给人家适当补偿,不能说我是避险我就一分钱不出。

紧急避险民事责任划分案例图
紧急避险民事责任划分案例图

真遇到事了,三个步骤帮你理清

真遇到事了,三个步骤帮你理清
真遇到事了,三个步骤帮你理清

不管你是避险的那一方,还是被损害利益的那一方,真碰到这事,按这几步来,错不了。

第一,先停下来,把现场证据固定好。别吵架,先拍照片拍视频,把危险发生的场景、你避险的路线、受损的情况都拍下来,有目击者赶紧留个联系方式,附近有监控就记下来监控位置,方便后面调。证据是一切的基础,没证据说啥都没用。

第二,赶紧报警,让民警过来做笔录。很多人觉得这点小事私了就行,结果转头对方就不认账,说你是故意撞的,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有警方出的笔录,事实就固定下来了,后面真扯到官司里,这就是最管用的证据。

第三,协商不成的,找专业人士梳理情况。要是损失不大,找社区的公益法务就能帮你捋清楚责任,要是损失比较大,或者已经闹到法院了,找专门做民事侵权的律师帮你应对,比你自己瞎琢磨强太多。

我干了十年律师,见过太多本来符合紧急避险条件,最后因为没留证据赔了冤枉钱的,也见过被人拿紧急避险当幌子坑了的,其实只要把条件搞清楚,不踩误区,真没那么复杂。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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