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在社区普法,碰到开小区门口杂货店的张阿姨拉着我哭,说自己摊上官司了。她从批发商那里进了十箱蜂蜜,卖了三箱,被品牌方起诉商标侵权,开口要八万赔偿。张阿姨说,我一个月赚不了五千,这不是要我命吗?要不要跟对方打官司?打吧,我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钱,不打吧,八万赔不起。我当时给她提的思路,就是试试协商式辩护。最后谈下来,赔了八千,对方撤诉,张阿姨保住了店,皆大欢喜。
很多人听到“辩护”两个字,就觉得那是刑事案件才有的东西,跟我普通老百姓没关系。其实真不是,现在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的争议,协商式辩护早就走到普通人身边了。
到底什么是协商式辩护?
说直白点,传统辩护就是法庭上你说你有理,我说我有理,全靠法官判。协商式辩护呢,就是不把所有问题都留到开庭硬刚,在开庭之前,辩护方代表当事人,和控方或者对方原告,坐下来摆证据、谈条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最后提交法院确认生效。
很多人不知道,我们现在常说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实就是协商式辩护在刑事案件里的典型应用。它不是什么歪门邪道,是法律明确认可的辩护方式。
当然它有清晰的适用边界,不是什么案子都能瞎用。最核心的前提,就是当事人认可案件的基本事实,而且全程是自愿的,没有人逼你。如果你本来就没做错,全是对方冤枉你,那肯定不适合用。法律上也明确说了,被告人不认罪、对指控事实有异议的,不能走协商程序。还有就是,要是你是被胁迫认罪的,或者查明你根本不构成犯罪,也不能用。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都搞错了
第一个误区:协商式辩护就是花钱买减刑,只有有钱人才用得起。我碰到好多当事人,一听要协商,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要我花钱捞人?我没钱啊”。真不是这么回事。
协商的基础是事实和法律,不是钱。举个例子,一个小伙刚参加工作,一时糊涂拿了单位两万块公款,转头就还回去了,单位也愿意谅解。这种情况,律师和公诉人协商,本来就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谈一个不起诉或者缓刑的结果,完全是法律允许的,跟你花多少钱没关系,哪怕你没钱请律师,法院给你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也一样能帮你做协商辩护。
第二个误区:律师做协商辩护,就是偷懒,不想帮你打官司。说实话,我听过不少这种闲话,说律师收了钱不办事,只会和稀泥。其实真不是。要不要协商,核心是看对当事人有没有好处。比如我刚才说的那个刚工作的小伙子,硬扛着开庭,万一判了实刑,留下案底,一辈子找工作都受影响。协商拿到不起诉决定,他还能继续正常工作生活,这哪里是偷懒?当然,如果你铁了心要做无罪辩护,律师肯定会尊重你的选择,不会硬逼着你协商。

碰到需要协商辩护的情况,你可以按这三步来

第一步,先理清楚自己的核心诉求,别乱选。先问自己两个问题:案件基本事实是不是这么回事?我有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完全清白?如果事实清楚,你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希望能有一个更合理的结果,那可以考虑协商式辩护。如果你本来就是被冤枉的,千万不要为了怕麻烦就勉强自己认。
第二步,一定要让专业律师出面协商,别自己谈。很多人觉得不就是谈条件吗?我自己去说就行。其实不是,协商里的门道很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法律上能争取的空间有多大,普通人根本摸不清。自己去谈,很容易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最后谈出来的结果反而比开庭判的还差。哪怕你没钱请私人律师,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专业律师帮你把关,总比自己瞎跑强。
第三步,永远守住自愿的底线。不管是谁跟你谈条件,你觉得结果不合适,或者你不想谈了,随时可以停下来,转成普通程序开庭。没人能逼着你签字同意,法律也不会因为你中途退出就给你从重处罚,这个权利你一定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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