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紧急避险适用条件,碰到事不吃亏

上个月碰到一个当事人咨询,说自己开车在老小区里正常走,突然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追着足球,从两辆停着的SUV中间窜出来。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猛打方向盘往路边躲,小孩蹭着保险杠过去了,一点事没有,但是把路边停的一辆宝马X5给刮了一大块,车门凹进去一块。车主要他赔八千块喷漆钣金,他说我这是紧急避险啊,错不在我,为啥要我赔? 相信不少人碰到类似的事,第一反应都是这个——我是为了躲祸才弄了别人的东西,算不算紧急避险?到底能不能免责?今天就把这个事说透。

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说穿了就是四条硬标准

很多人觉得紧急避险是刑法里的东西,和普通人日常生活没关系。不对,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都有紧急避险的说法,只要你碰到事,都可能用得上。 法律上的要求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四条,一条都不能少。 第一条,必须有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这个危险不是你脑补出来的,不是你觉得有人要害你,就真的有危险。也不是危险已经过去了,或者还没到来,你提前动手。就像刚才那个例子,小孩突然窜出来,那就是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没毛病。 第二条,你损害别人的利益,是迫不得已。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要是你能刹车能停下,偏要打方向撞车,那肯定不算。 第三条,你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能是为了保护你干坏事的利益,比如你偷了东西,被人追,躲进别人家里,弄坏了门锁,那不算紧急避险,因为你保护的是赃物,本身就不合法。 第四条,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简单说就是你保的利益,必须比你损害的大。你不能为了救自己的手机,把别人的车撞废了,那肯定不行。生命肯定比财产大,所以为了救人撞车,一般都够不上超限。
中国刑法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说明表
中国刑法紧急避险适用条件说明表
哦对,还有一条容易忘: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因为要避免自己的危险,就适用紧急避险。啥意思?比如消防员不能说火场太危险我不去了,警察不能说歹徒有刀我躲了,那是你的职责,不能用这个当借口。

两个常见误区,好多人都搞错

第一个误区:只要是紧急避险,我就不用负任何责任。 这错的离谱。刑法上的紧急避险,确实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就是不用坐牢。但是民事上的责任,该担还是要担啊!刚才那个例子,司机为了救小孩,刮了宝马,确实构成紧急避险,不用坐牢,但是民事上,造成了别人的财产损失,还是要处理的。只不过这个责任,原则上是引起险情的小孩那边的监护人出,司机如果没明显过错,不用自己掏全款,很多人都搞反了这点。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人因为这个误区闹得里外不是人,明明占理,最后说不清楚,吃了大亏。 第二个误区:只要我觉得有危险,我就能随便避险。 我碰到过好几个咨询,说我被别人追打,我躲进别人店里,把人家柜台撞坏了,算紧急避险对不对?这个算啊,没问题,但是如果你是警察,你追歹徒,你怕歹徒砍你,你把路人推到前面挡着,那就算不行啊,因为你本来就有抓歹徒的职责,不能为了自己的安全损害无辜路人的生命。 还有好多人把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搞混,其实挺好分: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紧急避险大多是损害无辜第三人的利益。对吧?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适用场景对比图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适用场景对比图
不过话说回来,真碰到事,你不用纠结叫啥名字,只要符合那四条硬标准,就可以大胆主张。

真碰到紧急避险的事,按这三步做

真碰到紧急避险的事,按这三步做
真碰到紧急避险的事,按这三步做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好证据。不管你是哪一方,先把现场各个角度拍好,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路口监控记录,都要单独保存好,别让证据覆盖或者弄丢了。很多人出了事慌,挪车的时候不拍,回头说不清楚自己是为了躲危险才撞的,那真的没处说理。 第二步,及时报警报保险。别想着私了一走了之,更不能逃逸。你是紧急避险,本来有理,一跑就成了全责,亏不亏?先等交警或者警察出了现场,固定好险情是谁引起的,留好书面记录。 第三步,协商或者处理纠纷的时候,主动提出紧急避险的主张。如果对方要求你担不该担的责任,你可以拿着现场记录,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符合条件的,该减责减责,该免责免责。要是经济困难,还可以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帮助。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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