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性刑事辩护——基于2022-2024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程序性刑事辩护的法律画像

它归属于刑事诉讼法范畴,核心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条文明确要求,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它保护的法益,是当事人的程序性诉讼权利,制衡控方的公权力扩张。先天就存在权利不对等,控方掌握侦查、控诉的全部资源,辩方只能依托程序规则争取空间。

说实话,很多人对它有误解,觉得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没用。
刑事诉讼程序性辩护流程示意图
刑事诉讼程序性辩护流程示意图

有效辩护与无效辩护的核心差异

拿两个同类的走私案件对比就能看明白。一起案件里,辩护人提出海关搜查时没有出示合法搜查证,扣押笔录的见证人是海关工作人员,不符合回避要求,还拿出了当事人当场录制的视频片段做线索,最终法院排除了十多件非法取得的物证,当事人刑期直接降了一档。

另一起同类案件,辩护人只在法庭上口头喊了一句“搜查程序违法”,没有拿出任何具体线索,也没有对应的凭证,法院直接就没搭理这个主张。

差很多。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针对公权力机关的程序性违法提出具体线索材料。空喊口号没有任何意义,法院只认看得见摸得着的依据。对吧?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程序瑕疵都能推翻整个案件,只要不是影响公正审判的重大违法,法院也不会轻易排除证据。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文书示例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文书示例

实证观察与实操动作

实证观察与实操动作
实证观察与实操动作

2022—2024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刑事辩护司法实践报告》显示,公开裁判文书中提及程序性刑事辩护的案件,辩护主张获得法院支持的比例为31.2%。其中,提供了具体线索材料的案件,支持率超过78%,空口主张的案件支持率不到4%。数据不会骗人。

接到侦查机关传唤后,用手机静音录制全程对话内容,结束后将原文件拷贝至外接U盘留存,另备份一份至个人私密云端,不修改原文件任何内容。

审查起诉阶段和辩护律师会见时,把所有侦查环节的流程细节逐一核对,把你提出的程序异议逐条记录在纸上,签字确认后由律师存入辩护卷宗留存。

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就你的程序性辩护主张给出明确回应,在10天法定上诉期内,单独撰写程序异议上诉意见,通过邮政EMS邮寄给承办法院,留存快递底单并对上诉意见原件拍照存档。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Inspector_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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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程序性刑事辩护——基于2022-2024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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