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必须懂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

前几天接了个读者咨询,说他下楼遛弯遇上没牵绳的金毛冲他扑,他抬脚把狗踹开,狗主人当场就冲过来扇了他一耳光。他气不过推了对方一把,没想到狗主人脚滑后脑勺磕在路牙石上,缝了四针。现在对方要他赔三万医药费,还说要告他故意伤害。他问我:我这明明是自保,怎么就成犯罪了? 这也是我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到底啥样才叫正当防卫?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怎么我还手就成互殴了?

用大白话拆解正当防卫认定的核心逻辑

说实话,很多人对这个事的理解还停留在“别人打你你才能还手”,错得离谱。现行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核心就是四条,我给你掰碎了说: 第一,不法侵害真实存在,正在进行。不是你瞎猜有人要打你,你先下手为强,那不算。也不是人家打完你跑了,你追上去把人揍一顿,那叫报复,也不算。但只要对方还在打你,还拿着凶器对着你,危险没消除,你随时可以还手。 第二,你动手的目的是保护自己,不是主动打架。这个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核心。 第三,你针对的就是侵害你的人,不能迁怒无辜,你打不过人家去打人家拉架的老婆孩子,那肯定不算。 第四,别太超出必要限度——当然这个限度现在放得很宽,不是说你把对方打伤了就是过当。对付拿刀砍你的,你拿棍子抡回去哪怕把人打死了,法律也认,这叫特殊防卫,本来就是给普通人自保留的空间。
中国正当防卫认定核心条件对照表
中国正当防卫认定核心条件对照表
昆山龙哥反杀案当年为什么能刷屏?就是因为这个案子直接把正当防卫的认定尺度给摆到台面上了——你不用苛求受害者在那种危机关头,还精准把控自己还手的力度,换做是你,命都快没了,你还能算着我打他哪一拳不超力度?正常人都做不到。

最坑人的两个认知误区,九成普通人都中招

第一个误区,也是坑人最多的:“只要还手就是互殴”。 我见过太多案子,对方先上门挑事,先动手打人,受害者被迫还手,最后办案机关一开始定成互殴,连受害者自己都觉得“我反正还手了,肯定有错”。不对。 互殴是什么?是你们俩都想打架,约好了打,或者你本来就想找事打对方,这才叫互殴。你是被人打了,为了不让自己受伤还手,这就是正当防卫,怎么就成互殴了?对吧? 第二个误区:“只要对方停手了你就不能动了”。 很多人问我,对方打了我一拳,然后停手掏手机要叫人,我能不能先把他手机抢了?能不能把他按住?当然算。不法侵害是不是结束,看的是危险有没有消除,不是看对方有没有停手那两秒钟。他掏手机叫人,接下来肯定还要打你,危险还在,你当然可以采取行动自保。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人家已经被你打趴下,爬都爬不起来了,刀也被你夺了,你就别上去再补几脚了,那补的几脚,就真说不清楚了。
正当防卫和互殴司法认定区别示意图
正当防卫和互殴司法认定区别示意图

真遇上事,记住这三步能帮到你

真遇上事,记住这三步能帮到你
真遇上事,记住这三步能帮到你
我不说虚的,给你三个能直接落地的做法: 第一,第一时间留证据,能录就录。出门随身带手机,真遇上事,别光顾着打架,先把手机掏出来开个录像,对准侵害你的人,哪怕录得不清楚,也比什么都没有强。哪怕事后录对方承认是他先动手的录音,也有用。只要情况允许,立刻报警,说清楚有人打你,你是自保,别一走了之,一走了之反而容易被说你是逃逸。 第二,控制住局面就行,别过度反击。对方能被你推开,能被你按住,就别往死里打。法律给了你自保的权利,但没给你借机伤人的资格。 第三,一旦被追责,别慌,尽早找专业人士提意见。很多人觉得自己理亏,不敢找律师,就稀里糊涂认了处罚,最后留下案底后悔都来不及。哪怕你经济条件不好,也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别自己扛着。 别信网上那些教人怎么打了人还不用负责的歪理,真遇上事,先保住自己的安全,再讲别的,法律不会苛刻要求一个在恐惧里的普通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排版|上海离婚律师

审核|小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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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普通人必须懂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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